城乡公交一体化PPP中标结果
城乡公交一体化PPP中标结果
项目实施机构的 长沙县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沙县城乡公交一体化PPP项目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 ********
2、采购代理编号: HNXZCS2015-FW-001
三、本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 长沙通畅客运有限公司与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联合体 |
法人代表 | 丁妮 、黄永科 |
地址 | 长沙县星沙镇阳光紫薇园3栋302号、长沙县星沙镇明月路249号 |
成交投资回报率 | 按“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社会资本投资额”每年10% |
经营期限 | 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三十(30)年, 时间以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准。 |
项目概算 | 1亿元 |
服务要求 | 1、公交发展公司首期股东出资共计1.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交发展公司中由长沙县通途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持有公交发展公司44%的股权,社会资本持有56%的股权,分别以现金出资,且联合体的单个成员占比不得超过33%。 2、长沙县内现有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试点线路在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将经营权全部授予公交发展公司,不再授予其他主体。未来长沙县境内的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经营权全部由政府授予公交发展公司实施特许经营。 3、社会资本应自担成本对现有道路客运车辆进行公车公营改造,作为参与公交发展公司组建的必要前提条件;同时完成长沙县范围内全部道路客运车辆公车公营改造的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改造工作的责任和费用。 4、营运服务业务量的安排参照社会资本在公交发展公司所占股权比例和社会资本对现有农村客运线路进行公车公营改造的业绩综合确定;新拓展的线路资源业务量根据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和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予以安排。 5、公交运营公司对车辆等资产拥有所有权,并采用委托运营的方式将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车辆委托给社会资本指定的受托运营商进行运营管理,由后者成立的管理团队提供专业化的运营服务。 |
回报机制 | 1、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通过委托运营费的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水平,委托运营费由公交运营公司向受托运营商支付。 2、本项目公交运营公司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部分或全部通过站场建设公司设立的公交发展基金提供,不足的部分则由地方财政提供。 3、为激励社会资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各社会资本营运主体自主运营管理的条件下,公交运营公司每年对各社会资本营运主体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和成本考核,在服务质量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成本指标超过考核指标的部分由受托运营商承担成本亏损,成本指标低于考核指标的部分由受托运营商享有成本控制收益。 |
五、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人员名单:程赐胜、罗为艾、李荣、范国军 缪建明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邓剑侠、胡立明、王伦科、梁立武、唐宪伟
六、项目实施机构、代理机构、监管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项目实施机构: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特立路2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86*****621
3、监管部门名称: 长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
2015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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