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财采购函〔2022〕4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工作指引

惠财采购函〔2022〕4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工作指引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人民银行惠州市各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力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完善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实现系统对接后的线上融资模式,进一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原采取线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业务模式的基础上,开展更加便捷高效的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工作指引如下:

一、线上融资业务模式简介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建设运营的,旨在促进应收账款融资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迅速、便捷、有效的应收账款融资信息合作服务,促成融资交易的达成。中征平台通过“政采云平台+中征平台+金融机构”系统连接,实现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财政支付信息、成交信息等融资所需数据的快速交互,开展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政采贷业务)。

政采云平台中标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跳转进入中征平台进行政采贷业务操作:访问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登录“我的账户”点击“用户中心—中征政采贷”,跳转进入中征平台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板块,进行业务操作。供应商如已注册中征平台用户,可以通过中征平台首页登录系统,进入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板块。

已与中征平台系统对接的资金提供方(金融机构,下同),可通过自身业务系统获取政采云平台有关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融资需求等,直接进行线上政采贷业务操作。尚未对接中征平台的资金提供方可通过中征平台首页登录系统,在主菜单“政采贷业务”栏进行政采贷业务操作。

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

(一)沟通融资意向

1.资金提供方利用中征平台信息主动联络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提供方在中征平台查看政采云平台推送的中标公告/采购合同,主动联络意向供应商。

2.资金提供方在中征平台发布相关融资产品信息。资金提供方所发布的相关融资产品信息,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征平台查看到相应的融资产品信息。

3.供应商发布融资意向。供应商在中征平台发布融资意向,资金提供方可在中征平台查看或通过接口接收相关意向信息。供应商也可在政采云平台发布融资意向。

(二)核定授信额度

4.资金提供方主动获取意向供应商的历史中标数据。对于意向供应商,资金提供方可在中征平台查看该供应商的历史中标/合同的汇总和明细信息,作为核定授信额度的参考。

5.资金提供方反馈对供应商的授信信息。资金提供方在中征平台反馈对供应商的授信,供应商可在中征平台业务系统查看。

(三)融资申请及审核

6.供应商发送融资申请。供应商与资金提供方确定合作意向后,在中征平台选择拟用于融资的中标公告/采购合同,填写意向融资金额等融资申请信息,推送至指定的资金提供方。

7.资金提供方参考相关数据进行融资审核。资金提供方可在中征平台查看融资申请中的采购合同/中标公告以及相关的采购计划、合同、支付等采购合同详情信息,并可跟踪查看更新信息。此外,可以在已绑定具有权限的中登网操作员账户的条件下,通过中征平台快速登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查询。

(四)融资成交信息反馈

8.资金提供方发送成交单。资金提供方与供应商达成融资后,将融资成交信息以填写成交单的形式反馈至中征平台,中征平台通过接口反馈至政采云平台。

三、线上融资业务的作用

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对供应商和资金提供方都具有重要作用,能达到多赢的效果,鼓励各方主动积极开展。

(一)对于供应商。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业务,立足政府采购项目,有助于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门槛,有效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与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利率的优惠实现了有机结合,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政采云平台或中征平台线上操作,业务流程简便,提升融资效率。

(二)对于资金提供方。通过中征平台查看市场中标公告,资金提供方可全面快速的获得潜在业务信息,为资金提供方提供了有效的获客展业渠道;通过中征平台直接查看政采云平台相关数据,有助于验证采购订单的真实性;通过中征平台查看采购合同、支付申请等最新进展,有助于及时全面管控融资业务防范贷后风险。

四、金融机构采取措施提升融资业务

各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以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开展力度。鼓励借鉴以下工作举措:

(一)强化考核、倾斜资源。一是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投放情况纳入全行对公客户经理一人一表考核。对网点、信贷团队增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投放细化考核指标。根据支行网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开户情况设置差别化考核任务,鼓励有资源的支行网点做大做强、做出特色。二是鼓励从对公部门考核费用增设、提高或叠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投放奖励,将有关季度性评优评先指标增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投放考核一票否决因素,对于部门(或支行、个人)当季投放额低于标定金额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参与评奖。

(二)充分培训,下放授权。一是定期开展全行网点线上培训短会,持续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培训和通报,让每个客户经理及时掌握客户准入、额度测算、贷款期限等核心要素及业务考核和计价方案,提升全行重视程度。二是授权全行具备普惠贷款经营权的网点均可独立自主经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将价格优惠权限充分授权给支行网点,支行网点在标定利率水准以上可自主定价。

(三)清单管理,上下联动。定期梳理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清单,提高名单时效性,通过大数据匹配开户网点、信贷客户经理、企业注册地址等,划定每个中标供应商营销责任单位,同时也鼓励各支行网点充分发挥人脉资源,名单全行共享,或制定共同营销分成考核机制,形成营销合力。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有关管理部门要按照惠财采购〔2020〕7号文要求相应履行好职责,相互沟通配合,保障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运行顺畅,及时解决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不产生堵点。

(二)建立跟踪督促机制。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对中征平台获取的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进行每月定期汇总形成清单,发送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对照清单跟踪中标企业融资需求,并于每月25日前反馈跟踪结果。各金融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情况,并向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报送《惠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月报表》(见附件)。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对各金融机构开展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分析和通报,并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范围。


附件:惠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月报表(略)


惠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监管分局

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一步推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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