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PPP社会资本方中标结果

敦煌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PPP社会资本方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敦煌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GSJX-2022-8项目类型:服务类
交易编号:D03-126*****076******E-********-******-5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人:敦煌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聚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监督机构:敦煌市财政局审核机构:敦煌市财政局
是否重大项目:项目概算(万元):0.******
招标方案说明:采购需求:社会资本方; 1、项目概况:敦煌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以“水盆子”、灌区输配水管网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提升党河灌区高效农业灌溉供水安全为主,为灌区高质量发展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创造条件: 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水盆子”工程和党河灌区输配水管网工程,其中“水盆子”5座,设计库容分别为94万m?、118万m?、150万m?、210万m?、235万m?;灌区输水管网工程主要敷设DN800-2200PCCP管、100级PE管,PVC-U管,输水主管网49.7km,其中西线21km,东线28.7km;敷设配水管网DN250-1800PCCP管、100级PE管、PVC-U管共34条,其中西线10条、东线24条,总长234km;新建分水阀井26座;配水阀井182座;排水阀井34座;检修阀井12座;倒虹吸2座;预留斗口井727座,配套信息化自动化测控管理系统1套。 2、项目授权主体:敦煌市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敦煌市水务局; 4、采购人:敦煌市水务局; 5、项目投资估算:本工程总投资为******.2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68万元,建设期利息6726.58万元。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6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381.6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082.5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967.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万元,基本预备费*****.66万元。最终以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认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7、项目地点:敦煌市党河灌区; 8、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按照“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期满移交。政府出资方不负有融资责任。敦煌市人民政府授权敦煌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统筹项目采购等各项具体工作,代表敦煌市人民政府签订《PPP项目合同》并对社会资本出资情况、资金的使用、设立项目公司以及对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进行监督管理。敦煌市人民政府授权政府平台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拥有项目公司股东相应权利。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法人主体,项目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其中政府方不负有融资责任。 9、资本金与股权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本项目总投资******.26万元,本方案暂定资本金为*****.26万元,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5225.25万元,占资本金比例的20%,社会资本资本金*****.01万元,占资本金比例的80%。 由市政府出资方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金额为*****.26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一次性实缴出资,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 10、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设计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自项目运营开始日起,项目公司通过提供运营维护服务获得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不能弥补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部分,政府方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11、本项目(是或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申请被否决。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12、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设计、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需求:社会资本方; 1、项目概况:敦煌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以“水盆子”、灌区输配水管网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提升党河灌区高效农业灌溉供水安全为主,为灌区高质量发展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创造条件: 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水盆子”工程和党河灌区输配水管网工程,其中“水盆子”5座,设计库容分别为94万m?、118万m?、150万m?、210万m?、235万m?;灌区输水管网工程主要敷设DN800-2200PCCP管、100级PE管,PVC-U管,输水主管网49.7km,其中西线21km,东线28.7km;敷设配水管网DN250-1800PCCP管、100级PE管、PVC-U管共34条,其中西线10条、东线24条,总长234km;新建分水阀井26座;配水阀井182座;排水阀井34座;检修阀井12座;倒虹吸2座;预留斗口井727座,配套信息化自动化测控管理系统1套。 2、项目授权主体:敦煌市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敦煌市水务局; 4、采购人:敦煌市水务局; 5、项目投资估算:本工程总投资为******.2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68万元,建设期利息6726.58万元。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6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381.6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082.5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967.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0万元,基本预备费*****.66万元。最终以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认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为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7、项目地点:敦煌市党河灌区; 8、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按照“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期满移交。政府出资方不负有融资责任。敦煌市人民政府授权敦煌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统筹项目采购等各项具体工作,代表敦煌市人民政府签订《PPP项目合同》并对社会资本出资情况、资金的使用、设立项目公司以及对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进行监督管理。敦煌市人民政府授权政府平台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拥有项目公司股东相应权利。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法人主体,项目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其中政府方不负有融资责任。 9、资本金与股权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本项目总投资******.26万元,本方案暂定资本金为*****.26万元,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5225.25万元,占资本金比例的20%,社会资本资本金*****.01万元,占资本金比例的80%。 由市政府出资方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金额为*****.26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一次性实缴出资,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 10、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设计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自项目运营开始日起,项目公司通过提供运营维护服务获得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不能弥补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部分,政府方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维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11、本项目(是或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申请被否决。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12、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设计、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合同估算价招标类别招标控制价详情
1E622*****130008*****0010.******00(万元)其他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E622*****130008*****001敦煌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标包)类别:**********
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本款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近三年财务报表净利润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声明函);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4、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内的银行意向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整(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本款要求)。 3.2、资质及业绩要求: 3.2.1、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独立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要求,联合体申请人由成员共同满足本款要求即可)。 3.2.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PPP项目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均可认定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即可: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境内投资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水利或市政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可额外提供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文件并加盖公章)。 3.3、申请人商业信誉: 3.3.1、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2019年至今)没有违约或不良行为: 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以上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内有效,截图或者信用报告未显示时间或时间超出所要求的时间范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申请人成员须分别提供各自公司网站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 3.3.2、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录(提供声明函); 3.3.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有效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3.3.4、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资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提供声明函); 3.4、法律要求: 3.4.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出现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被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声明函); 3.4.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主要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总监、本项目负责人);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三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主要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总监、本项目负责人)(提供声明函)。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独立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且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先后顺序只认定最先报名的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余申请人均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3.5.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文及《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5.3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个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标段(包)内容:采购需求:社会资本方; 1、项目概况:敦煌水安全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任务是以“水盆子”、灌区输配水管网为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提升党河灌区高效农业灌溉供水安全为主,为灌区高质量发展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创造条件: 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水盆子”工程和党河灌区输配水管网工程,其中“水盆子”5座,设计库容分别为94万m?、118万m?、150万m?、210万m?、235万m?;灌区输水管网工程主要敷设DN800-2200PCCP管、100级PE管,PVC-U管,输水主管网49.7km,其中西线21km,东线28.7km;敷设配水管网DN250-1800PCCP管、100级PE管、PVC-U管共34条,其中西线10条、东线24条,总长234km;新建分水阀井26座;配水阀井182座;排水阀井34座;检修阀井12座;倒虹吸2座;预留斗口井727座,配套信息化自动化测控管理系统1套。 2、项目授权主体:敦煌市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敦煌市水务局; 4、采购人:敦煌市水务局; 5、项目投资估算:本工程总投资为******.2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68万元,建设期利息6726.58

标签: 社会资本 高质量 安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甘肃聚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