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轻烧氧化镁粉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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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轻烧氧化镁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DZB2022049

公示结束时间:2022 年 11 月 1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轻烧氧化镁粉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口亿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5.1860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口亿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林生强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口亿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供应能力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口亿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审结果排序表一标段
第一名:营口亿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名:岫岩满族自治县金山镁制品厂
第三名:岫岩满族自治县恒裕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评审结果排序表二标段
第一名:岫岩满族自治县金山镁制品厂
第二名:岫岩满族自治县恒裕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名:辽宁佳益岫岩镁制品有限公司
评审结果排序表三标段
第一名:岫岩满族自治县恒裕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名:辽宁佳益岫岩镁制品有限公司
第三名:岫岩满族自治县赫达矿产品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
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
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
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评审结果排序表一标段
第一名:营口亿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名:岫岩满族自治县金山镁制品厂
第三名:岫岩满族自治县恒裕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评审结果排序表二标段
第一名:岫岩满族自治县金山镁制品厂
第二名:岫岩满族自治县恒裕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名:辽宁佳益岫岩镁制品有限公司
评审结果排序表三标段
第一名:岫岩满族自治县恒裕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名:辽宁佳益岫岩镁制品有限公司
第三名:岫岩满族自治县赫达矿产品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原食品厂北侧
联 系 人:刘东
电 话:0412-7801998
电子邮件:xygn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阜昌路北段鞍山银行斜对过
联 系 人: 吴世超
电 话: 0412-7840050
电子邮件: 3070588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氧化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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