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明丽采*******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8(元),(线上)莲都区主城区(不包含水阁)起资:18(元),(线上)莲都区主城区(不包含水阁)续资:2.5(元),(线上)浙江省起资:23(元),(线上)浙江省续资:2.6(元),(线上)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起资:32(元),(线上)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续资:4(元),(线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起资:32(元),(线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续资:6(元),(线上)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起资:32(元),(线上)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续资:6(元),(线上)吉林省,黑龙江省,云南省起资:32(元),(线上)吉林省,黑龙江省,云南省续资:7.5(元),(线上)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起资:32(元),(线上)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续资:12.35(元),(线下)浙江省起资:18(元),(线下)浙江省续资:2.6(元),(线下)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新疆起资:26(元),(线下)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新疆续资:4.5(元),(线下)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起资:26(元),(线下)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续资:4.5(元),(线下)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起资:26(元),(线下)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续资:6.75(元),(线下)吉林省,黑龙江省,云南省起资:26(元),(线下)吉林省,黑龙江省,云南省续资:7.5(元),(线下)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起资:26(元),(线下)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续资:12.75(元),(非诉讼文书类)莲都首重:8(元),(非诉讼文书类)莲都续重:1(元),(非诉讼文书类)浙江首重:10(元),(非诉讼文书类)浙江续重:1(元),(非诉讼文书类)一区起重:12(元),(非诉讼文书类)一区续重:1(元),(非诉讼文书类)六区起重:21(元),(非诉讼文书类)六区续重:4(元),(非诉讼文书类)七区起重:21(元),(非诉讼文书类)七区续重:5(元),(非诉讼文书类)八区起重:21(元),(非诉讼文书类)八区续重:6(元),(非诉讼文书类)九区起重:21(元),(非诉讼文书类)九区续重:7(元),(非诉讼文书类)十区起重:21(元),(非诉讼文书类)十区续重:9(元),(非诉讼文书类)十五区起重:24(元),(非诉讼文书类)十五区续重:14(元)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街93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服务项目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金山,李清,唐捷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颜冰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王思允
质疑联系方式:139*****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丽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48
质疑联系人:王鑫鑫
质疑联系方式:181*****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0578-*******
联系人 :刘腾
监督投诉电话:0578-*******
附件信息:
24.3K
企业类型声明函(699*****838********).pdf
156.7K
标签: 专递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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