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食用菌智慧生产大棚建设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2022年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食用菌智慧生产大棚建设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2-44
2、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食用菌智慧生产大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洛宁政采磋商(2022)0251-2号食用菌智慧生产大棚建设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金城寨街交叉口449,773.16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食用菌智慧生产大棚建设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学峰(组长)、宋霄薇、高向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6,746.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锦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华耀城36幢217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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