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0087-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浏阳市日兴生态农场(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服务采买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8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浏阳市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服务采买 | 其他畜牧业服务 | 在浏阳市范围内提供良种猪精液,完成能繁母猪配种任务*****胎次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伍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 | 良种公猪精液 | 每份 | 良种公猪精液产品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配种每胎2份精液 | 54 | (*****+*****)*2=*****份 | ******* | / | 此报价包含每份精液补贴20元(供精单位也相应优惠20元给用精单位) | | 合计 | | | | 54 | ***** | ******* | | 此报价包含每份精液补贴20元(供精单位也相应优惠20元给用精单位)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23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各养殖场(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生猪良种补贴完成时间为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与供精单位签订《生猪人工授精补贴项目合同》之日(含当日)开始,于年度内完成全部供精和配种任务,如2022年12月31日未完成该年度供精任务,则时间顺延至2023年7月26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供精单位提供的《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由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按不低于10%的户数比例进行电话或实地抽查核实,根据抽查核实的情况计算吻合度,依据吻合度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4.2收款账户: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和支行(浏阳市日兴生态农场:820*****00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猪精液产品要求。 供精单位生产的猪精液产品在每日开展自行检测基础上,应定期送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精液质量检测,常见猪病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种猪常温精液国家标准》(GB*****-2021)要求,且常见猪病原均为阴性。 2、种公猪质量要求。 种公猪品种为大约克猪、长白猪、杜洛克猪以及列入国家禽畜遗传资源目录的地方猪种。项目用种公猪应来源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或地方猪资源场,具备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网在线打印的专用系谱档案(http://www.cnsge.org.cn),经性能测定综合选择指数应≥115,其中杜洛克猪的综合选择指数采用父系指数值,长白猪、大约克猪的综合选择指数采用母系指数值,以系谱档案数据为准。 存栏种公猪应无国家规定的一、二类传染病,为健康无疫的阴性种猪(主要是非洲猪瘟病原学及其病毒抗体检测阴性,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且病原学检测阴性,猪瘟病原学检测阴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原学及其病毒抗体检测阴性,猪伪狂犬病病毒gE抗体检测阴性),至少每半年内送有检测资质的县级(含)以上兽医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种公猪动物疫病和免疫抗体检测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根据供精单位提供的《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由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按不低于10%的户数比例进行电话或实地抽查核实,根据抽查核实的情况计算吻合度,依据吻合度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验收标准:《种猪常温精液国家标准》(GB*****-2021)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供精单位应实行挂牌管理,建立公示栏,主动公布财政补贴标准、良补精液价格、人工授精服务收费内容及标准、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等。供精单位按照招标确定每剂优惠20元后的良种公猪精液产品价格向养殖场户提供优质精液,供精价格公开公示。 2、供精单位要接受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每月10日前按要求向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畜牧水产推广服务部上报上个月运营情况和出售精液情况。 3、供精单位按成交的价格向养殖场(户)提供精液,填写好《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收费单》,并建立《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等凭证,台账内容应如实填写养殖场(户)名称、提供精液及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养殖场户代表的签字、盖章(手印)等。 4、精液产品包装加贴全省统一规定的《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猪精液标签》,注明种公猪品种、精液生产日期、活力水平以及病原检测结果等技术指标内容。 5、供精单位配种服务收费同时如实开出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收费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浏阳市农业发展事务中心留存,第二联供精单位留存,第三联畜主留存。 6、供精单位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及时填写《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配种台帐》,并与自己留存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配种收费单对应一致。 7、供精单位应公布生猪人工授精服务承诺及24小时服务电话,做到随时配送。 8、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供精单位种公猪质量及其精液质量不合格或者高于规定收费价格的,违反服务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精单位资格,并通过有关程序追缴财政补贴资金。 9、供精单位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配种计划任务的,采购人按供精单位实际完成配种胎次向财政申请补贴资金。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供精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动物疫病、市场销售数量低、能繁母猪配种进度滞后、养殖场(户)评价低、配合采购人工作积极性低等影响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调整其服务范围和能繁母猪配种补贴计划胎次或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三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中和镇长安村堤下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