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中标
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中标
项目名称: | 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10-20 14:34:35 |
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B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BZ*****
2.5建设地点:蜀山区、庐阳区、经开北区
2.6建设规模: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河道生态补水、再生水回用泵站及输水管道、智慧管控中心等水资源配置及引调水工程(涉及管道流量约2.3m3/s)。本次设计范围为蜀山区、庐阳区、经开北区范围,本次水资源配置工程包括对区域内再生水回用泵站改造,泵站改造合计规模约20万m3/d,详见第五章附表,新建再生水配套管道DN200-DN800约20km,同步配套建设智慧控制中心、市政杂用取水等设施,为城市河道补水、工业企业、市政杂用、景观公园等提供再生水,节约优质水资源,为合肥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基础保障。
2.7项目投资估算:约1.8亿元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投标人在现状调研、系统分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项目总体方案,针对重点实施区域(具体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附表)开展设计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其他:本项目设计费概算4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规模不小于5万m3/d的泵站设计业绩或单个合同长度不低于5km的输水管网设计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或给排水专业或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水利设计资质要求;并符合上述3.2和3.4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符合上述3.4条要求。
(4)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①商务评审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②拟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③设计任务中的主体、关键设计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3.6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1日00:00至2022年11月11日10:00。
5.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9.联系方式9.1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邮 编:******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0551-********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9.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10.其他事项说明10.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交费):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210001*****26348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2022BFF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1月11日
合肥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投标费率:64.6%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1-7楼
联系人: 钱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4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0天0小时2分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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