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山水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辽宁山水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辽宁总队组织专家对锦州市龙川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和耕地保护监护科联系。
附件:
1.锦州市龙川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3.编制单位承诺书
4.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承诺书
5.公众参与调查表
6.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王 松 0416-*******
耕地保护监护科 谢爱生 0416-*******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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