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宁荣悦写字楼(原市民服务中心)招聘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宁荣悦写字楼(原市民服务中心)招聘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苏宁荣悦写字楼(原市民服务中心)招聘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兴隆台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2日15:30
评审专家名单姜丽红 、 李涛 、 杨学军 、刘旭、王志强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6*****332
采购单位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182*****55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女士 156*****332

一、项目编号:LNYN-GK-2022-066(招标文件编号:LNYN-GK-2022-066)

二、项目名称:苏宁荣悦写字楼(原市民服务中心)招聘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继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枫丹白露B区11号1单元1401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盘锦继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宁荣悦写字楼(原市民服务中心)招聘物业服务项目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楼宇内卫生保洁、停车场保洁工作、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物业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需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物业公司设立服务电话,接受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求助、建议、询问、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4、物业公司保持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确保环卫设施完备。清洁卫生实施责任制,由专职的清洁人员负责,实行标准化清洁。
5、物业公司要保证设备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温度湿度符合设备要求。
6、物业公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会议(消防、电线电路等),并向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期报备。
7、在固定场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进行服务。
8、物业公司协助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月代催代收电费。
9、物业公司需向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备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
10、物业公司接受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按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
11、物业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活动,教育员工保守因物业管理活动所了解、知悉的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业秘密。
12、物业公司经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13、物业公司对损坏的设备、设施及时维修、更换,并将费用上报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审核。
14、物业公司执行业务过程中,应及时发现任何有可能危害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全利益事件,有责任采取规定限度内的合法行动并立即首先报告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或公安部门,以避免或及时终止该危害事件的发生或继续。
15、物业公司使用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许可的房间、物品时,应精心使用与严格保管,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16、物业公司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使用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程序交给物业公司的钥匙时,必须负责严格保管,并随时接受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一旦发生钥匙遗失或其他偷盗事件,物业公司负完全责任。
17、如发生涉及物业公司人员的特殊事件时,物业公司要大力配合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的调查。
18、物业公司应协助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相关事宜同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联络沟通。
19、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用途。
20、物业公司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21、双方合同终止时,物业公司需立即向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22、物业公司对人员缴纳保险,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承担维护保养费用。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招标人满意可续签,最多续签两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丽红 、 李涛 、 杨学军 、刘旭、王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 王先生 182*****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            

联系方式:黄女士 156*****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156*****332

 

标签: 服务中心 物业服务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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