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慈利县人民医院验光仪等设备(包1)中标结果

人民医院慈利县人民医院验光仪等设备(包1)中标结果

慈利县人民医院慈利县人民医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慈财采计[2022]A021-1
采购人(全称):慈利县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智信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人民医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2]A021
3、项目内容:慈利县人民医院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覃章霞
6、联系电话:173*****77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2年11月15日,完成日期:2022年12月15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慈利县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买方共同对到货设备的数量、重量、外观质量、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确认后开始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终止合同执行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1-0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1月02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弃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郑宏兵委托代理人:谢荣波
电话:139*****366电话:150*****468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东方红中路586号1号科研楼101-705室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
帐号:810*****518*******

标签: 验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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