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结果公示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结果公示

一、反馈问题

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强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空间布局、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确保长江、汉江武汉段生态安全。努力擦亮汉牌生态名片,充分彰显武汉市两江脉动、百湖润泽、群山点缀等方面的自然禀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两江四岸”、湖滨、山地、公园等特色生态空间的品质,加快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际湿地城市,提升城市生态竞争力,营造绿色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成色。

二、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不懈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提升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严格实施省、市湖泊保护条例,加强湖泊规划管控。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有效发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提升城市生态保护和城市生态治理水平,努力打造湿地花城和世界知名滨水绿城。

三、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武汉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港口岸线资源集约化有序开发。

四、整改情况

目标已完成。2020年12月,我局启动武汉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经多轮意见征求、专家审查,2021年12月,我局将《规划》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申请审议。市人民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2年7月报省人民政府。2022年9月,规划修订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已上报交通运输部审查。通过开展武汉港总体规划修订,规划港口岸线总量相比原规划净调减约13公里,但在空间分布上调增与调减相结合,实现港口岸线总数降低、功能分布更优、集约水平更高。

五、验收情况

根据省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我局相关单位已组织验收,验收认为已完成整改,符合要求,验收合格(详见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1日(共7日)

联系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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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环境 整改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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