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洪涝监测工程气象设备购置(二期)第3批次中标公示
暴雨洪涝监测工程气象设备购置(二期)第3批次中标公示
暴雨洪涝监测工程气象设备购置(二期)第3批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HW7865
二、项目名称:暴雨洪涝监测工程气象设备购置(二期)第3批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何村路469号
中标金额:******.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单能见度站 品牌(如有):蓝科信息 规格型号:LKN-01 数量:2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祥梅、郑树林、徐振宇、刘泉、卢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391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中标供应商业绩:
8.3.1、合同名称:前向散射式能见度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0.6.27。
8.3.2、合同名称:前向散射式能见度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2.08.10。
8.3.3、合同名称:前向散射型能见度仪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09.13。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气象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东四大道大阳垾公园旁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136*****413、177*****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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