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29-1 采购人(全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曼达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2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为园区外企、外籍人士和境外商协会在手续办理、证照申请、涉外交流等领域提供协助服务。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合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金额是 ******.00元/年。(具体金额应桉甲方年度考核结果、实际费用发牛金额<如人数、次数等〉等因素而定)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外国企业服务中心项目 包号:1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及其它管理费用 | 人/年 | 运营企业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及其它管理费用 | ***** | 5 | ****** | 社保按763.38元/月*5人提取;福利费按14%提取。 | | 办公、接待费用 | 年 | | ***** | 1 | ***** | | 2 | 线上能力建设 | 年 | 建设运行微信公众号,提供线上服务功能板块,实现多语种预约、答疑 | 7000 | 1 | 7000 | | | 线下服务 | 年 | 发挥语言优势以及国际交流经验,配合园区招商、商务接待,提供涉外项目招商咨询服务。为园区 A 类专家代办理绿卡1次,工作签证2次 | ***** | 1 | ***** | | 3 | 差旅、活动费 | 项 | 参与境内外的交流考察、招商会议、协助联络拜访等活动所发生的交通、住宿、接待等费用 | ***** | 1 | ***** | | | 税金 | 项 | 支出总和*(1-5.74%)/5.74% | / | 1 | / | 本报价均为税后单价。 | | 合计项目 | 项 | |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26 ——2023-11-25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区国际科技商务平台(长沙麓谷大道662号2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公司服务的形式,乙方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人力、智力、经验及专业优势,实现对外企、外籍人士和境外机构的精细化咨询服务,以此提高涉外服务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 3.3.2通过紧密联系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省市组织、科技、公安、商务、外事等部门,乙方协助长沙高新区开展涉外领域的投资促进、调研、培训、政策宣讲等工作,并发挥公司在各国使领馆、外企、猎头公司的资源优势,组织各方力量,实现资源共享。 3.3.3为外企、境外商协会和外籍人士提供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园区产业政策、投资准入、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咨询服务。通过磋商对接、座谈交流、走访等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加快外企和外籍人士的“本土化”进程,并依托省市政协、侨联与海归协会、海外高层次人才机构等单位,常态化服务重点外籍人士,增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归属感与成就感。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自合同签订日起始日期起20日内支付当年度金额的7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年度考核验收合格后(无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剩余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长沙曼达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00*****4502017)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及服务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经甲方认可后应作为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5.2.2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5.2.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样品抽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甲乙双方应在依据服务情况确定服务结构检查节点,在服务检查节点及服务结果最终交付日前五个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服务节点或最终结果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乙方的交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应予顺延。 5.2.4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果对甲方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节点检查结果通知乙方停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如果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停止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所规定的其他服务,甲方也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双方有关独立节点检查结果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5.2.5如果甲方因一个或多个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协议解除程序处理协议解除事宜。 5.2.6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产品维修、消费者保护及缺陷修复、质量赔偿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5.3.2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5.3.3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6.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6.2.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6.3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但应提前向甲方书面提出。 6.4乙方的义务 6.4.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6.4.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6.4.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7.5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欠款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知识产权归属 (1) 权利保证 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己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2) 权利归属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履行协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所有。 11.2保密条款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11.3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保留三份,乙方保留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出具足额、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期间不中断、终止乙方在此合同项下任何责任及义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软件中心大楼专业楼、孵化楼5楼01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