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成交公示
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6 13: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标的名称 | 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 | ||
项目编号 | 202*****0478 | 转让底价 | 2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1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5-20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 | 资产类别 | 债权 |
标的描述 |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 ||
转让底价(万元) | 2000万元 | ||
债务人 | 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本金金额 | 2450 万元 |
累计欠息 | 1164.61 万元 | 本息合计 | 3614.61 万元 |
担保情况 | 1、重庆旭日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均为70%房屋产权份额)与重庆尊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为30%房屋产权份额)以共同所有的位于开县汉丰南山中路201号房屋(产权证号:312房地证2009字第*****号、*****号、*****号、*****号、*****号、*****号、*****号、*****号)提供抵押担保(注:重庆尊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抵押物30%房屋产权份额已变卖,不在本次债权转让标的范围内);2、重庆秋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房屋(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2字第*****号、*****号、*****号)提供抵押担保;3、邓长慈以其名下位于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300号1幢1单元2-2(产权证号:312房地证2015字第*****号)、开县汉丰南山中路221号(产权证号:312房地证2013字第*****号)提供抵押担保;4、谢圳以其名下位于开县汉丰街道南山中路1单元1-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2-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3-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4-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5-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6-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房屋提供抵押担保;5、谢家田、邓长慈、谢圳、重庆秋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21 | ||
重要信息披露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抵押人邓长慈所有的位于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300号1幢1单元2-2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土地使用权已到期;抵押人重庆秋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所有的位于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房屋(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2字第*****号、*****号、*****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土地使用权已到期。前述抵押物截止目前均为未见办理土地使用权延长手续,能否办理土地使用权延长手续及相关费用,需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如参与竞拍,则视为同意接受标的物现状; 2、由重庆尊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开县汉丰南山中路201号房屋30%产权份额已变卖,不在本次债权转让标的范围内; 3、据调查了解,抵押人谢圳所有的位于开县汉丰街道南山中路1单元1-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2-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3-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4-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5-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6-1(312房地证2014字第*****号)房屋目前统一出租,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记载,至2028年9月30日的租金已全部付清; 4、据了解,位于开县汉丰南山中路201号房屋有租赁,现在为承租人占有使用状态;重庆秋涛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的房屋因涉及债务纠纷而存在占用情况;相关标的物详细租赁与占有使用情况需由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转让方仅对已了解的标的物瑕疵进行披露,对未披露事宜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债权转让项下所涉及标的物产权状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了解,转让方不对转让标的产权瑕疵问题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知悉认可本次转让标的产权现状。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标的物现状、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樑 | 联系电话 | 177*****567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的债权由于旭日建设已于2021年9月17日申请破产并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经管理人确认的我司享有债权本金2450万元,利息1164.61万元,债权合计3614.61万元。债权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按程序向转让方咨询。实际金额、到期时间、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本次债权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需按规定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重庆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须在挂牌期内到账,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时重庆联交所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互联网报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组成部分。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债权转让协议》支付尾款。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转让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项目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债权关系及债权主体和抵押关系变更税费、债权关系变更通知公告费、受让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关联方;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除外)。<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方兴 | 联系电话 | 023-******** 17783117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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