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判断是否为PDF,是就显示,不是就不显示document.write("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点击下载pdf软件 ");docume" />
关于2021年度智慧停车审计事项整改结果的公告
关于2021年度智慧停车审计事项整改结果的公告
舟山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舟审财报〔2022〕5号)及审计整改事项告知书(舟审整事告〔2022〕33号)中“尚未牵头建立智慧停车信用体系”“尚未牵头制定智慧停车管理办法或相关条例”的整改事项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逐项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尚未牵头建立智慧停车信用体系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
应尽快落实建立智慧停车信用体系,保障停车费收入全面缴纳。
(二)整改措施
2021年9月起,我局牵头会同市城投集团与舟山市信用办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关于信用停车纳入舟山个人诚信分体系事宜,并把“信用+智慧停车”作为智慧停车工作的特色亮点进行打造。2022年6月7日,函告市城投集团加快智慧停车信用系统对接及开发,尽快将停车信用纳入我市个人诚信分评价范围,建立“信用停车”承诺模块,形成良性的、可持续的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模式。
2022年9月5日,我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智慧停车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依托舟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停车信用纳入我市个人诚信分评价范围,建立了“信用停车”模块,信用停车比重占个人诚信分20分。制定了智慧停车失信人员的界定规则和信用修复规则,建设了相关的激励场景,为诚信车主提供优惠便民服务。
舟山市智慧停车平台已完成停车信用的建设。智慧停车平台根据“信用停车”承诺内容收集车主停车、缴费记录等相关数据,通过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发送至舟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据承诺模块对违约车主进行相应扣分。失信车主在全部缴费成功后,可按照规则修复停车信用分。
(三)整改结果
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尚未牵头制定智慧停车管理办法或相关条例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
应尽快出台智慧停车管理办法或相关条例,明确缴费责任、逃费处罚等。
(二)整改措施
2021年4月29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全市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一体化”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市城区路内(含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泊位纳入“一体化”管理,实行“三统一”。2022年3月7日,制定下发了《“智慧停车”运行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泊位维护、信息公示公告、智慧停车宣传、信访投诉反馈、停车视频查询、免停车费认定、停车欠费追缴等八项工作机制。
为了制定出台相关条例,我局与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进行对接,提出分阶段整改计划:一是申报立法计划。开展前期调研,收集其他地市相关法规和做法经验,向市人大、市司法局提交立法可行性论证报告;二是开展深入调研。考察学习其他地市先进做法,对我市社会公众、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收集意见建议;三是起草条例初稿。明确条例起草方向,确定管理条例整体框架,将舟山地方特色做法纳入条例初稿之中。
(三)整改结果
计划于2023年8月19日前完成整改。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1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