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办关于购买6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公共服务办关于购买6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公共服务办关于购买6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光明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马田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光马处﹝2019﹞148号)文件的要求,经我办采购小组集体讨论、决策,拟选定深圳市光明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2400元(管理服务费(含税))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一)服务范围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劳务派遣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单位根据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 2.服务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劳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发放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我办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3.中标方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支付周期按月计算,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非经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4.其他服务内容参照合同及相关协议执行。 (三)人员要求 1.派遣人员数量:本合同派遣人员共6人,派遣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调度; 2.派遣人员要求: (1)政审合格,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办公软件操作,要求责任心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3.派遣人员薪酬:本项目专干人员的工资和福利需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执行,并足额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购买意外保险和重疾险。 (四)服务期: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服务地点: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指定地点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755-******** 电子邮箱:mtjdggfwb@szgm.gov.cn 传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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