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鲁研种业加工中心小麦成套精选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濉溪县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鲁研种业加工中心小麦成套精选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H2022-003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加工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鲁研种业加工中心小麦成套精选机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市宾西东宇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宾西经济开发区振宾路7 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盛培基(组长)、王芬、吴久好(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鲁研种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与魏武路交口佳海工业城D27栋
联系方式:139*****28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桂花园8栋702室
联系方式:13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云
电 话:130*****518
标签: 小麦成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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