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市级质检核查履约验收公告

盘锦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市级质检核查履约验收公告

盘锦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市级质检核查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7日

一、合同编号:JH22-******-*****-001-01

二、合同名称:盘锦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市级质检核查

三、项目编号:JH22-******-*****         

四、项目名称:盘锦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市级质检核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东湾新区创业中心D座4段15楼 

联系方式:187*****699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中润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兴街41-10号西典家园二期E栋3单元5层2号

联系方式:186*****9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1、方案编制:根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引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1〕264号)文件要求,确保盘锦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质检核查任务按期完成,结合盘锦市实际情况,编制住建系统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质检核查实施细则,包含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质检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质检核查要求等。2、技术指导:普查工作启动后,针对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的质量审核工作提供全流程的技术指导,并协助市住建局针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质检核查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工作。2.1质检核查工作根据国普办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成果数据的质检核查工作,采用人工抽查质检、外业巡检核查、市级质检核查等方式,并针对存在问题的数据提出整改要求,指导相关调查县(区)或调查队完成问题数据的整改。

履约要求:(一)房屋建筑质检核查要求1、对县级调查工作实施过程监管,指导县级制定调查工作要求、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2、收到县级纵向汇交的数据和县级自检报告后,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3、对每个县汇交数据质检核查并认定后,逐个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纵向汇交。4、对县级汇交数据进行软件质检时,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对县级汇交数据进行人工核查时,外业抽检的比例不小于0.4%。(二)市政设施质检核查要求1、对县级调查工作实施过程监管,指导县级制定调查工作要求、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2、收到县级纵向汇交的数据和县级自检报告后,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3、对每个县汇交数据质检核查并认定后,逐个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纵向汇交。4、对县级汇交的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进行软件质检时,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对县级汇交的道路、桥梁调查数据进行核查时,抽检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0.4%,对供水设施进行100%的质检核查。2.2.2质检核查成果总结报告负责对每个县汇交数据形成市级质检核查报告,完成对所辖各县数据的质检、核查和汇交后,形成市级质检核查总报告,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履约地点: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2年10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立明刘贺胜王绍锡 谷晓雨田野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灾害 市政设施 风险普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