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服务成交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冬季取暖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海港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59
评审专家名单王斌(甲方评委)、刘瑞霞、张淑新(主任)
总中标金额¥9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彬
项目联系电话0335-*******
采购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35-*******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324号六合大厦三楼3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

一、项目编号:HB202*****700*****

二、项目名称:冬季取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秦皇岛鸿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南路 84 号201

********MA08WLB7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秦皇岛鸿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服务

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服务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供暖服务

合格

按秦皇岛市供暖日期标准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斌(甲方评委)、刘瑞霞、张淑新(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驻操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324号六合大厦三楼321室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彬

电 话:03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政府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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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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