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0004-1
采购人(全称):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浏阳骁儒物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负责景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文物安全、消防、安防等,共计29名物业管理人员。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伍万捌仟零壹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 LYCG-202*****0004货币单位:

序号

项目

数量

月度费用

年度费用

备注

人员工资

1

管理人员工资

1人

3000.00

*****.00

3000元/人/月

2

保安工资

18人

*****.00

******.00

2100元/人/月

3

保洁工资

11人

*****.00

******.00

2100元/人/月

4

节假日福利

30人

1000.00

*****.00

400元/人/年

5

培训

30人

662.50

7950.00

265元/人/年

6

社会保险

30人

*****.00

******.00

9092/人/年

7

节假日加班费

44人次

*****.00

300元/人次/年

设备及材料购置

*****.00

包含一辆洒水车、清洁工具等

其他费用

1

保安器材费

18 人

225.00

2700.00

150/人/年

2

房屋租赁费

30 人

650.00

7800.00

260/人/年

管理费

*****.00

税费

*****.00

总计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18 ——2023-11-17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文家市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景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年度承包总金额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考核评分结果确定,每个季度末开具正式发票结算上季度款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年度承包总金额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考核评分结果确定,每个季度末开具正式发票结算上季度款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年度承包总金额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考核评分结果确定,每个季度末开具正式发票结算上季度款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根据年度承包总金额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考核评分结果确定,每个季度末开具正式发票结算上季度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家市支行(浏阳骁儒物业有限公司:800*****059*********)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浏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根据年度承包总金额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具体金额以考核评分结果确定,每个季度末开具正式发票结算上季度款项)。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包含一辆洒水车、清洁工具等),以及人员工资(不低于浏阳市最低社会保障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培训、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其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委托管理期限:本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成交供应商未履行合同要求,采购人可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5、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参照附件一《安保人员量化考核细则》、附件二《环境卫生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人民路34号地址:浏阳文家市镇永丰村第一组
法定代理人:陈国强法定代理人:刘建
委托代理人:0委托代理人:0
电话:0731-********电话:0731-******99
传真:0731-83771919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区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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