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项目已于2015年5月11日进行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2015年5月13日书面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复函”,现将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联系方式:029-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 第1包:家用电器抽检和电脑抽检; 第2包:装饰装修材料抽检; 第3包:车用机油抽检。 2、数量: 2.1 第1包:家用电器抽检,抽检40组,预算金额12万元;电脑抽检,30组,预算金额13.5万元。 2.2 第2包:抽检50组,预算金额10万元。 2.3 第3包:抽检40组,预算金额14万元。 3、主要技术参数: 3.1 第1包:检验标准: 3.1.1 微型计算机:GB/T 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618-199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等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1.2电热水壶: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等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1.3 冷热饮水机: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等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第2包:检验标准: 3.2.1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 9756-2009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2 壁纸和壁纸胶:壁纸:QB/T 4034-2010壁纸,QB/T 3805-19999聚氯乙烯壁纸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壁纸胶粘剂: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JC/T 548-1994壁纸胶粘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3 防水卷材: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JC/T 690-2008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GB 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T 23457-2009预铺/湿铺防水卷材、JC/T 1078-2008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GB/T 16777-2008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3 第3包:检验标准: GB 11121-2006汽油机油、GB 11122-2006柴油机油、GB 11118.1-2011液压油、GB 5903-2011工业闭式齿轮油、GB 11120-2011涡轮机油 项目用途:用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 合同履行日期: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结果信息 一)第1包 家用电器抽检和电脑抽检 1、谈判成交供应商: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2、谈判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4、联系人:陈伟 5、联系电话:***-******** 二)第2包 装饰装修材料抽检 1、谈判成交供应商:陕西省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2、谈判成交金额: 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 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中路125号 4、联系人:赵鹏 5、联系电话:***-******** 三)第3包 车用机油抽检 1、谈判成交供应商: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2、谈判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 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29号 4、 联系人:曹丽娜 5、联系电话:***-********4 七、谈判小组人员:范晓东、郭五保、金涛、高海、段一。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杨梦泽、唐丽娜。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82309033 / ********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