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结果公告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2-11-18 至 2022-11-21
撰写单位: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朱学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供应商名称:沈阳龙天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49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1,349,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科创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79-1

中标(成交)金额:4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服务类

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灯塔市域

服务要求:(一)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登记成果未建库的,要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登记成果已建库的,要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 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 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 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权属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 (三)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项目完成后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于2023年5月30日前汇交上级主管部门。

服务时间:自签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服务类

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1、工作区域:002包工作区域共涉及6个乡镇,分别为:大河南镇、万宝桥街道办事处、烟台街道办事处、古城子街道办事处、铧子镇、张台子镇,面积约为298.22平方千米。 2、工作任务:(1)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入库、权属界线确定、更新等工作。 (2)完成本标段内成果修改、补充完善及配合完成全市合库、质检、汇交等工作。

服务要求:(一)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登记成果未建库的,要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登记成果已建库的,要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 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 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 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权属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 (三)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项目完成后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于2023年5月30日前汇交上级主管部门。

服务时间:自签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

服务标准:(一)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6 号);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43 号); 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 63 号); 5.《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 号); 6.《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2011〕178 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 号)。 (二)技术标准规范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 1067—2021); 3.《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 4.《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 5.《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2019)。 7.《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修订版)。 (三)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俊荣、曲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79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4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兴路458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北太子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菲           

电 话:04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1.中小企业声明函:6d5d0f4dfcc7d3bb7c1d1acebb*****.pn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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