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工程于2021年8月完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完成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现对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19日,共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植家斌
联系电话:137*****738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村委贤寮村官窑收费管理中心
邮编:******
附件1: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佛山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佛山市广佛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标签: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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