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公示进行中】[安徽水利]安徽水利雄安新区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剩余段施工二标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编号:20221031AHSLZZ0807)招标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示进行中】[安徽水利]安徽水利雄安新区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剩余段施工二标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编号:20221031AHSLZZ0807)招标中标公告

安徽水利北方公司新安北堤商品混凝土采购中标公示

一、招标单位: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北方公司

二、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采购

三、招标文件编号:********AHSLZZ0807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保定浩圆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五、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3日至2022 年11月25日

六、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180*****506(招标师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EF%BC%8C%E9%82%AE%E7%AE%B1jiancha*******@qq.com%E3%80%82">*******,邮箱jiancha*******@q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安徽水利北方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混凝土 治理工程 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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