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航站楼与国际航站楼到达厅广告投放中标结果
2号航站楼与国际航站楼到达厅广告投放中标结果
采购人 | 武汉市旅游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河机场2号航站楼与国际航站楼到达厅广告投放项目 | 预算价 | 80万元 | |
联系人 | 贺璇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沿江大道133号广源大厦11层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武汉欣博实广告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本项目是拟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国际航站楼和国内航站楼(T2)到达厅共设置五组武汉旅游形象广告牌投放武汉旅游宣传广告。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与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广告媒体资源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同意其独家经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国际厅和第一航站楼(T1)和第二航站楼(T2)户内外的全部广告媒体资源。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独家经营管理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各类形式的户内外广告媒体,且有权对外招商、授权销售的。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授权武汉欣博实广告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国际航站楼到达厅灯箱媒体(媒体编号:WTH-21J-D004/005/006),国内到达大厅镜框媒体二组(媒体编号:WTH-22N-T001/010)。武汉欣博实广告有限公司就本次拟采购的项目内容具有独家代理权。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为天河机场第二航站楼(T2)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国际厅广告投放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依据武财采[2014]122号文《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第一章的第三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评审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专家:姓名 单位 职称董亮 省电力公司 高工霍卫红 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高工晏明春 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80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5-05-1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499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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