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FJJX[GK]2022019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含复测)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甲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乙方: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含复测)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1)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复测:完成2022年至2023年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场监
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福建省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平台
(一期)福建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福建省房屋安全
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信息系统房
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含省市县三级联网项目福建省住建大
数据应用一期福建省燃气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福建省
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等10个系统的三级等保安全测评复测
工作,针对系统在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与等保标准存在的差距提
供整改和加固建议并提供等保咨询服务,辅助采购单位完成等保
测评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出具正式的测评报告。
(2)新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完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2022-2023年度以双方确认测评每个信息系统为准新建信
息系统的等保安全测评工作,针对系统在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与
等保标准存在的差距提供整改和加固建议并提供等保咨询服务,
辅助采购单位完成等保测评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出具正式的测
评报告。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条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须依据国家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信
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
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
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等法规要求
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乙方所出具的测评报告须满足网络
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要求。
第三条项目进度要求: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复测须在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新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须在每个系统
签署测评确认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第四条本合同服务费用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人民
币壹佰壹拾陆万贰任伍佰元整小写:1162500.00元。
服务费用金额明细:
-2-
目
服务范围
金额大写
金额小写
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1-1
人民币玖拾叁万元整
930000
(复测)
房香
新建信息系统安全
1-2
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伍佰元整232500
测评
乙方本合同所载明的收款账户即为指定收款账户。如有调整,乙
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单位名称:福建闽盾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50018761070591369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2022年度测评工作后,提供测评报告合规
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复测费用的50%,即人民币肆拾陆
万伍仟元整小写:465000.00元,新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费用按信息系统工程费用的
合后
3
0.93%(不含硬件设备,下同)结算,乙方提供测评报告合规
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完成2023年度测评工作后,提供测评报告合规
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支付复测费用的50%,即人民币肆拾陆
-3-
万伍仟元整小写:465000.00元,新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须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费用按信息系统工程费用的
0.93%结算,乙方提供测评报告合规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支
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
关资料。
2.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
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对服务项目的需
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4.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
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根据约定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
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根据约定向甲方获取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
-4-
相关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
标准要求和时限完成项目。
2.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技术资料,均已
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等所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
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成果,到期拒付服务费的,
每日按合同标的额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
甲方有权拒收服务成果并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
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
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标的额的5%向甲方支付
专用1
违约金。
100373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
5.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
等法律法规处理,违约金金额未确定的,按本合同标的额的30%
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乙方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
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
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另
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等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
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
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
水灾等)政府行为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的:
-6-
2.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3.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
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5.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的,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
染
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
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
行补充。
第十四条乙方履行本合同项目义务形成的成果文件等,其
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
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山
-7-
甲方盖章
和纪
单位名称:
福建往房和城乡建
单位氯专意
福建闽盾网络
041003
设厅
安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林中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须由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
叶小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
路242号
区建新镇金林路35号互联网小
电话:
镇飞客小镇产业园5号楼
206单元
电话:15960506677
0591-87094647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2b日
-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