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ZDZB[CS]202200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2022年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评估指导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合同编号:闵建同20)7号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甲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乙方: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厦门理工学院
厦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号
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
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
(2)
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2022年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
和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评估指导服务类采购项且项且编号:
3500ZDZBCS2022002)
2.服务内容:对全省2022年重点改善提升的10个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
99106
10个历史文化名镇50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进行第三方评估指导服务。
3.服务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省木
第二条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根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落实工作清单现场指导服务表历史文
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落实工作清单现场指导服务表分别对我省历史文
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和项目设计保护和延续传统风貌
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建档保护图则编制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历史环境
城
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传承标识系统设置基础设施完善资金使用和长效机
制健全等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指导服务:
第三条项目进度要求:
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指导服务: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指导服务。
项且进度如因各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乙方应报甲方同意后进行相应
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服务费用含税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任
元整小写:448000元。经乙方联合体三家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具体任务及
技术服务费分配如下:
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作为牵头方负责招投标相关事宜项且整体设计
评估指导方案制定项且进度把控优秀案例汇编等,完成分片区福州市泉
州市漳州市南平市宁德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评估指导服务并协
调各成员方做好相应分片区评估指导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叁任元整
(小写:333000元)。。
厦门理工学院按牵头方的协调做好分片区三明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
和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评估指导服务外业调查成果报告提交等工作,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任元整小写:45000元。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牵头方的协调做好分片区龙岩市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评估指导服务外业调查成果
报告提交等工作,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元。
乙方本合同所载明的收款账户即为指定收款账户。如有调整,乙方应当书面
通知甲方。
(1)
单位名称: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银行账户:
41435836065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安支行
(2)
单位名称:
厦门理工学院
银行账户:
35101547001059000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学府支行
(3)
单位名称: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35001662433052501425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
第五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款项的50%,即贰拾贰万肆任元整(224000元),其中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壹拾陆万陆任伍佰元整(166500元)厦门理工学院:贰万贰任伍佰元整(22500
元)潼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叁万伍任元整(35000元)
乙方提供第一次服务成果后,甲方向其支付合同款项的25%,即壹拾壹万贰
理
任元整(112000元),其中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捌万叁任贰佰伍拾元整
(83250元)厦门理工学院:壹万壹任贰佰伍拾元整(11250元)漳州市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壹万柒任伍佰元整(17500元)年底乙方交付第
二次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合同尾款的25%,即壹拾壹万贰任元整112000元,其中福建省村镇建设发
展中心:捌万叁任贰佰伍拾元整83250元厦门理工学院:壹万壹任贰佰伍
拾元整(11250元)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壹万柒任伍佰元整
(17500元)。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
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
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4.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
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根据约定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根据约定向甲方获取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相关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限
完成项目。
2.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
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所有争议,乙方
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成果,到期拒付服务费的,每日按合同标的
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服务
成果并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
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标的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处理,
违约金金额未确定的,按本合同标的的30%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乙方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
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等
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
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水灾等政府行为社会突发事
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等。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的:
2.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3.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
无法履行的:
5.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的,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第十四条乙方履行本合同项目义务形成的成果文件等,其著作权等知识产
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联合体三家单位
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羞
发展分
单位名称:福建省往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虫心
法定代装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个或委托代理人
承
(须由处室单负责人签
印远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电话:0591-87617182
电话:
开户名称: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414358360659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厦
理学学
地址:厦金同专用章颗
法定代表人
托代理
A209024904862
将
电话:0592
开户名称:
点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学府支行
银行账号:35101547001059000888
乙方盖前
单位名称漳州市城市贼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礼或委感字):林秋有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
区水乡西路10号
电话:0591-87482425
开户名称: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潼州分行
银行账号:35001662433052501425
签订日期:2022年7月2日
签订日期:2022年7月/2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