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南外环路北侧
成交折扣率: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定点保险招标车辆是宿州市环卫处单位的机动车辆,机动车辆 是指特殊结构载货汽车、小客车、电动四轮巡逻车等。定点保险公司家数:本次采购拟确定 1 家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承办单位。 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国家相关政策,按机动车辆保险有关条款规定做好各项工作。2、应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投保程序、许可范围及必需手续完成机动车辆保险工作。3、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上门服务方式尽快响应被保险人的投保、索赔要求。4、设立车辆保险服务热线电话,提供预约、咨询、救助、投诉等全方位便捷服务。确定出险报案业务员,设有 24 小时全天候报案服务电话,专人受理索赔报案。5、根据被保险人的通知,及时与被保险人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或上门理赔。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6、在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后,宿州市区范围内应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其它地区或外省市应及时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本系统保险机构查看;并派专人协助被保险人全程办理相关索赔手续。7、限时赔付:接到报案,一方面处置查勘,另一方面及时向客户提出理赔所需的各项单证、资料。理赔单证齐全后,5000 元以内的赔案 1 个工作日结案;5000 元-1 万元以下的赔案 2 个工作日结案;1 万元-5 万元之间的赔案 5 个工作日内结案;5 万元以上的赔案7 个工作日内结案。8、理赔:出险后的理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公安局交通事故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比例执行。9、退保服务:如遇投保范围内的客户要求退保,保险公司也应及时上门服务,其退保保费应以天为单位计算退回保费。10、出险赔付款:按正厂配件计算,车辆前后盖损坏变形面积超过30%, 外壳损坏变形面积超过 50%时,应予更换计算赔付额。11、在理赔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尽力与被保险人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充分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12、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如需要,承办保险公司应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13、对被保险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14、定期为被保险人免费举办关于出险理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他活动,与被保险人共同开展防灾防损安全教育活动。15、被保险车辆在宿州市范围内出险后,协助被保险人做好受损车辆的施救工作,为事故车辆免费提供拖车服务。16、及时处理解决在承保、理赔过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其它问题。17、被保险车辆享受保险人提供的百公里内 7×24 小时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36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一年(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一年一签,服务期最多三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孟培(采购人代表),李方勇,杨怡(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 193 号
联系方式:马俊、156*****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 56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俊、王肖
电 话:186*****770、0557-*******
0天0小时44分
0天0小时0分
标签: 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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