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等4个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富县等4个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富县等4个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富县等4个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工程施工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单位及业绩公布如下:

富县等4个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工程施工

中标

候选人

中标

单位

施工业绩

预期中标价

(元)

项目名称

合同

金额

(万元)

开工时间

交工时间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延分公司养护中修工程XYYH-02标段

402.0497

2012.7.1

2012.10.29

*******.00

陕西省临汾至吉县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养护工程S1合同段

8688.2020

2011.9

2012.8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路桥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周口境内段)周口道路养护工程

1346.23

2012.9.18

2013.3.17

*******.00

南昌至永修公路永修段道路养护工程NCAY-1标段

4362.2900

2012.6.15

2012.9.17

第三中标候选人

咸阳秦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合(肥)西部大通道西境丹凤至陕豫界高速公路路面大修工程

2565.3382

2011.12.20

2013.3.20

*******.60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富县等4个服务区广场路面维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业绩在陕西省公路局及陕西省采购及招标网与陕西省招投标协会网公示期7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公路局或陕西高速集团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监督部门: 陕西省公路局市场监管处 监督电话:***-********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监督电话:***-********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管理分公司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

2015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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