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2022年疾控机构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2022年疾控机构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ZCG2022-ZX076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2年疾控机构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皓扬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阊水路交叉口国贸
智谷大厦2403室
成交金额:*******.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氨氮分析模块、生物安全柜、生物显微镜、全自动电位滴定系统、鼓风干燥箱、千分之一天平、移液枪、智能化试剂安全柜、信息化试剂柜、无管道净气型试剂柜、超声波清洗器 、全自动实验室洗瓶机 品牌:长春星锐、鑫贝西、奥林巴斯、鲁玟、一恒、梅特勒-托利多、Thermo、研一、君勒铂、昆山超声、杜伯特 规格型号:Autochem100、BSC-1100IIA2-X、CX33、LabTi-1Plus、DHG-9075A、ME203、F3、RC3000S、MINI91、DL-SC200S 型、KQ-500E、DBT-RD-FIII 数量:1套、1台、1台、1套、1台、1台、8支、1台、1台、2台、1台、1台 单价:******元、*****元、*****元、******元、5000元、*****元、1000元、******元、*****元、*****元、6000元、******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从梅(组长)、汪永俊、杨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ZCG2022-ZX076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2022年疾控机构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皓扬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阊水路交叉口国贸
智谷大厦2403室
成交金额:*******.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氨氮分析模块、生物安全柜、生物显微镜、全自动电位滴定系统、鼓风干燥箱、千分之一天平、移液枪、智能化试剂安全柜、信息化试剂柜、无管道净气型试剂柜、超声波清洗器 、全自动实验室洗瓶机 品牌:长春星锐、鑫贝西、奥林巴斯、鲁玟、一恒、梅特勒-托利多、Thermo、研一、君勒铂、昆山超声、杜伯特 规格型号:Autochem100、BSC-1100IIA2-X、CX33、LabTi-1Plus、DHG-9075A、ME203、F3、RC3000S、MINI91、DL-SC200S 型、KQ-500E、DBT-RD-FIII 数量:1套、1台、1台、1套、1台、1台、8支、1台、1台、2台、1台、1台 单价:******元、*****元、*****元、******元、5000元、*****元、1000元、******元、*****元、*****元、6000元、******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从梅(组长)、汪永俊、杨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0564-*******)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标签: 疾控机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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