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新华通讯社宣传合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新华通讯社宣传合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新华通讯社宣传合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浦城县融媒体中心
行政区域浦城县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5日15: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成交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赵浦
项目联系电话0599-*******
采购单位浦城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9-*******
代理机构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9-*******


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新华通讯社宣传合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MY[DY]*******-1)


一、项目编号:[******]MY[DY]*******
二、项目名称: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新华通讯社宣传合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MY[DY]*******-1 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2号新华社福建分社三层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MY[DY]*******-1 包1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001
新闻服务
新华通讯社宣传合作服务 浦城县融媒体中心新华通讯社宣传合 作服务 新华社专线供稿服务:县级融媒体专线等 1 按照协商文件及合同标准执行 ******.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徐赵浦 (包1)
评审专家:潘云飞,黄继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MY[DY]*******-1 包1 :1500元
收取对象: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城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43号
联系方式: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方式:059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何星
电话:0599-*******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类 通讯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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