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履约验收公告
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一、合同编号:JH22-******-*****-001-01
二、合同名称: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采购合同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地 址:十纬路16号
联系方式:159*****885
供应商(乙方):辽宁鼎籍智造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9号9层
联系方式:151*****2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本次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活动由直播节活动宣传片,直播节开幕式,网红达人、带货主播直播带货,直播带货培训四个方面的内容。(一)直播节活动宣传片直播节活动宣传片需要从策划、文案、拍摄、后期制作(包括数字高清校色、剪辑合成、音乐制作、音效制作、专业配音等)完成全流程工作。片长:成片3到5分钟片型:数字电影电视 语言种类:简体/中文/国语画面:全部为视频画面,图像干净整洁、稳定,色彩饱满,镜头衔接紧密,同期画面中不能出现相同镜头。(二)直播节开幕仪式直播节开幕式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线下开幕仪式由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参加,线下开幕式环节由直播节宣传片播放、领导讲话、启动仪式构成。线下活动开幕式由专业主持人主持,主持人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风格沉稳大气,能够掌控开幕式全部流程。采用专业级直播设备对线下开幕式进行全程直播,直播推广渠道覆盖不少于5个主流媒体平台,线上直播平台要求画面清晰流畅不卡顿。(三)网络直播带货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活动期间要采用常态化直播、原产地直播、网红达人直播带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直播的场次和直播时长,直播带货期间需要与地理标志企业进行对接,了解产品,提炼卖点。(四)直播带货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配备1名讲师,为辽宁省地理标志企业提供20学时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含短视频入门、短视频底层逻辑、短视频电商定位、短视频爆款文案、短视频作品发布细节、短视频剪辑、短视频剪辑升级版、橱窗相关绑定及功能使用、抖音视频电商整体运营、视频电商准备工作、产品带货视频制作、如何提高产品转化率,选品的重要性、抖加终极玩法、多号玩法、秀场直播本质、直播电商。为参与培训的企业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在线客服咨询,协助地理标志企业搭建直播电商体系,设计直播电商产品。(五)活动宣传本次活动开幕式期间和直播带货活动期间要持续进行主流媒体宣传,宣传媒体渠道要覆盖央级媒体3个,省级媒体5个,新媒体渠道10个。媒体平台在重要板块通过突出报道、系列报道,全面系统集中的宣传本次活动的全过程,前期宣传文稿不少于2篇,后期跟踪报道不少于4篇。宣传的媒体平台,开展主题专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示本次活动的亮点和成果。
履约要求:(一)直播节活动宣传片直播节活动宣传片需要从策划、文案、拍摄、后期制作(包括数字高清校色、剪辑合成、音乐制作、音效制作、专业配音等)完成全流程工作。片长:成片3到5分钟片型:数字电影电视 语言种类:简体/中文/国语画面:全部为视频画面,图像干净整洁、稳定,色彩饱满,镜头衔接紧密,同期画面中不能出现相同镜头。(二)直播节开幕仪式直播节开幕式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线下开幕仪式由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参加,线下开幕式环节由直播节宣传片播放、领导讲话、启动仪式构成。线下活动开幕式由专业主持人主持,主持人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风格沉稳大气,能够掌控开幕式全部流程。采用专业级直播设备对线下开幕式进行全程直播,直播推广渠道覆盖不少于5个主流媒体平台,线上直播平台要求画面清晰流畅不卡顿。(三)网络直播带货辽宁省地理标志直播节活动期间要采用常态化直播、原产地直播、网红达人直播带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直播的场次和直播时长,直播带货期间需要与地理标志企业进行对接,了解产品,提炼卖点。(四)直播带货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配备1名讲师,为辽宁省地理标志企业提供20学时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含短视频入门、短视频底层逻辑、短视频电商定位、短视频爆款文案、短视频作品发布细节、短视频剪辑、短视频剪辑升级版、橱窗相关绑定及功能使用、抖音视频电商整体运营、视频电商准备工作、产品带货视频制作、如何提高产品转化率,选品的重要性、抖加终极玩法、多号玩法、秀场直播本质、直播电商。为参与培训的企业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在线客服咨询,协助地理标志企业搭建直播电商体系,设计直播电商产品。(五)活动宣传本次活动开幕式期间和直播带货活动期间要持续进行主流媒体宣传,宣传媒体渠道要覆盖央级媒体3个,省级媒体5个,新媒体渠道10个。媒体平台在重要板块通过突出报道、系列报道,全面系统集中的宣传本次活动的全过程,前期宣传文稿不少于2篇,后期跟踪报道不少于4篇。宣传的媒体平台,开展主题专访,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示本次活动的亮点和成果。
履约期限: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由于疫情原因,项目于11月14日完成,并于11月17日完成验收)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2年11月1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吴溪 程鸣 王宏飞 王艳飞 段立红 薛军 潘禹廷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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