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升级改版制作服务”单一来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结果
“安徽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升级改版制作服务”单一来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网站升级改版制作服务
招标(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鸿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濉溪路置地汇丰广场21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00元)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朱秀颖、周海蕾、谢振东、桂涛、谢凡夫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1号BOSS中心19层
联系人:周海蕾
联系方式:0551-********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551号鼎鑫BOSS中心19层。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1号鼎鑫BOSS中心19层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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