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经费(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测第三方服务)
督查工作经费(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测第三方服务)
督查工作经费(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测第三方服务)
二、合同名称:督查工作经费(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测第三方服务)
三、项目编号:2022BFFFZ*****
四、项目名称:督查工作经费(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测第三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304号
联系方式:0551-********
供应商(乙方):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联系方式:139*****6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督查工作经费(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测第三方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2.2.1总体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完全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采样、分析方法按国家和安徽省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方法执行。中标人现场监测和实验分析中使用的仪器设备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校准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有效期内。中标人的采样工具和车辆数量须充足和质量精良。1.2.2.2应急监测必须在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通知后市区 45 分钟、县区 1 个半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监测。监督性监测必须合肥市生态环 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达任务单后 1 天内完成监测。在不违反监测规范的 前提下,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监测工作,出具监测报告交采购人。中标人需对检验结果负责,并保存好监测点位现场照片和采样视频等记录,随时可接受采购人的抽查。上述监测活动必须在环境执法人员陪同下进行,中标人不得擅自前往监测点位开展监测活动。1.2.2.3中标人必须保证完全按照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审定后的监测方案开展检测工作,采用方法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检测技术规范执行,分析方法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监测和实验分析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 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鉴定和校准合格的有效期内,且供应商接受业务时应具备涉及的所有项目监测资质。1.2.2.4本项目所有执法监测数据及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其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直接联系被监测企业或把监测数据透漏给采购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如有违反,性质恶劣的,直接取消服务资格。 1.2.2.5中标人服务期间出现人为故意修改、篡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其他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中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依据相关规定追责
主要标的数量: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见合同
合同金额:21.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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