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中标结果公告

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8日08:54
评审专家名单孙世勇、马明武、闫旭、高朋清、翟琦。
总中标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
采购单位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骆女士0431-********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0431-********

一、项目编号:JLYC-[2022]-1005(招标文件编号:JLYC-[2022]-1005)

二、项目名称: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思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3号9层

中标(成交)金额: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沈阳思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服务记录仪30台,投影仪2台,A4打印机30台,人脸识别设备1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方要求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及调试,供招标人正常使用。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世勇、马明武、闫旭、高朋清、翟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收取服务费:1.建立供应商库项目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人民币5000元;2.其他项目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执行以下约定:(1)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元。(2)中标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2.0%服务费;中标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部分),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1.5%服务费;中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部分),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1.0%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分),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0.5%服务费。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收取费用计算方法为:30万元*2.0%+(50-30)万元*1.5%+(100-50)万元*1.0%+(200-100)万元*0.5%=0.6万元+0.3万元+0.5万元+0.5万元=1.9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YC-[2022]-1005

二、项目名称: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思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3号9层

中标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2信息化设备信息中心

服务范围:服务记录仪30台,投影仪2台,A4打印机30台,人脸识别设备1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方要求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及调试,供招标人正常使用。

  • 评审专家名单:

孙世勇、马明武、闫旭、高朋清、翟琦。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收取服务费:

1.建立供应商库项目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人民币5000元;

2.其他项目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执行以下约定:

(1)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元。

(2)中标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2.0%服务费;中标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部分),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1.5%服务费;中标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部分),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1.0%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分),收取不高于中标金额0.5%服务费。

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收取费用计算方法为:

30万元*2.0%+(50-30)万元*1.5%+(100-50)万元*1.0%+(200-100)万元*0.5%=0.6万元+0.3万元+0.5万元+0.5万元=1.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人:骆女士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方式:骆女士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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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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