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梧州市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梧州市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定于2022年12月1日举办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培训班。本次培训对我市部分持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评标专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操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9:00-12:00

第二阶段: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14:30-17:30

二、培训地点

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3楼电教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及具体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2022年我市新获得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评标专家;

(二)第二阶段:2021年以前获得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资格证书但在广西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dn4.gxzjt.gov.cn:1151/zjthy)中的状态非“审核通过”的评标专家或在该系统中尚有扣分记录的评标专家。

四、培训主要内容

(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系统操作培训;

(二)对各评标专家的打字速度进行考核。

五、培训考勤及考核要求

(一)本次培训将对评标专家进行考勤,请参加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并签到,签到时请评标专家出示身份证或评标专家证书以供工作人员核验是否为本人参训,迟到5-30分钟将扣3分处理,会议开始30分钟后停止签到,未签到的评标专家视为未参加本次培训,不予入库。

(二)评标专家完成全部培训内容且每分钟打字速度超过35字/每分钟视为培训合格(打字内容为指定内容)。

六、注意事项

(一)培训合格的评标专家请于2022年12月5日前登录广西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dn4.gxzjt.gov.cn:1151/zjthy)自行注册并登录系统,自行录入个人相关信息。不参加培训或不在规定时间前录入信息的人员都将停止其参与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活动资格。

(二)本次培训免培训费、材料费,培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加培训的评标专家于11月29日16: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并发送,退休的评标专家无须盖章)报送到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邮箱:gck*******@163.com,联系人:莫小瑜、农翠玲,联系电话:0774-*******

(四)由于疫情防控、培训场地人数限制,请各评标专家尽快报名,若因人数超出培训场地容纳量暂无法培训的,视实际情况再另行安排培训时间。

(五)由于培训人员较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安排核酸检测,签到时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广西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测体温,培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管理有关规定。

(六)参加培训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参会前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须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以下情况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会议:1. 参会前7天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2. 参会前7天有社会面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3. 参会前10天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人员;4. 广西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5. 仍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初筛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6. 已治愈出院的确诊阳性个案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7. 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人员,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有以上情况的,应通过报名渠道请假、报告有关情况,暂不参加培训。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房屋和市政工程类评标专家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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