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采购物资结果公示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采购物资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采购物资结果公示 有效期: 2022-11-29 至 2022-12-04
撰写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撰写人: YS210*****3001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采购物资结果公示

2022年10月9日凌晨,清原满族自治县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政府办公室做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承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日常运行、安全保障、中高风险区值守人员餐饮、捐赠物资接收以及其它多项临时交办任务。10月9日-10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采购了******.00元的疫情防控物资,由于正常政府采购程序无法保证防疫物资及时供应和工作需要,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要求,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紧急采购事后备案制度,现将结果公示如下:(物资明细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1.jpg
2.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冠肺炎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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