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彩超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彩超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彩超维保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9日19:4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舒强、汪海燕
总成交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美玲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老师,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美玲;024-********

一、项目编号:LNLH-2022-301-03(招标文件编号:LNLH-2022-310-0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彩超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九州恒业通(辽宁)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成街6-2号(2304)、(2305)、(2306)

中标(成交)金额:3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九州恒业通(辽宁)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彩超维保服务维保彩超品牌:GE,共4台;其中,E6 1台,S8 1台,E8 2台;维保范围包括主机及设备所有部件(主机内包含的所有备件无更换次数要求,且均为更换,非维修,探头每台设备每年可根据临床需求任意更换1把探头,更换探头必须为全新探头)。维修费、工时费、差旅费及住宿费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保修设备必须保证正常使用,达到设备厂家合格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必须能通过合法的检测机构的年度状态检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及响应文件的服务需求响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达到服务履约验收合格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及响应文件的服务需求响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舒强、汪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不足5000元/年,按(5000元/年*3年)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金额(元/年):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00)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采用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3、以电汇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美玲;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美玲

电 话:  024-********

 

标签: 彩超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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