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监管部门检查与采购当事人评价相结合方式,对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该中心所代理的所有项目进行抽查,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核对相关档案材料、统计分析监管部门和相关采购当事人的评价意见等方式,对该中心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汇总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及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经考核,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机构独立设置,单独设置政府采购部门并配备人员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具备独立的对外咨询服务台、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档案保管室;具备固定的对外咨询服务电话、传真、电子投影设备、手机屏蔽或保管设施、录音录像或监控等设施并正常运行;按省财政厅要求,应用了政采云系统;制定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或程序、质疑处理、项目负责、奖惩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执行了全省集中采购统目录
2、存在问题:队伍建设、政策执行有待加强。
六、考核结果
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信息:
2.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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