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采购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及配套项目结果公告
虞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采购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及配套项目结果公告
虞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采购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
及配套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磋-2022-2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2】768号;
2、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采购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及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第 一 标 段 | 采购自动电位滴定仪1台,瓶口分液器4个,气流烘干器4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等(具体参数见采购文件) | 河南康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与工贸路交叉口东 300 米路南宁远舍 1 排 1 栋 | 小写:*******元 大写:壹佰叁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 | 金额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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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第 二 标 段 | 采购化学试剂和耗材、标准物质 (具体参数见采购文件) | 商丘利泽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东凯四街南大商新玛特东华国际广场 3 号楼1-1514 室 | 小写:******元 大写:伍拾玖万陆仟元整 | 金额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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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悟愚、刘利民、程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按成交金额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支付。
收费金额:第一标段:*****.5元;第二标段:894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4、评审得分情况:第一标段:河南康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9.25分;河南新诚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83分;河南豫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2.86分;商丘中辉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79.71分;河南海恒进出口有限公司: 78.79分;郑州奥恒贸易有限公司:78.73分;郑州佑科仪器设备有限公司:78.72分;河南茂祥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78.46分;河南英思特商贸有限公司:78.42 分;北京赛博瑞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7.06分。第二标段:商丘利泽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93.93分;河南海恒进出口有限公司:85.83分;商丘市科器实验仪器有限公司:84.88分;商丘旭恒商贸有限公司:82.52分;商丘市金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81.33分。(经采购人虞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确定成交供应商为:第一标段:河南康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标段:商丘利泽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5、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虞城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虞城县工业大道东段北侧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3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0-*******
发布人: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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