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EP-DSCG*******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鹿鼎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
智能语音产业园一期4#802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龙信、鹿鼎、睿海、铭安 规格型号:一体化现场勘查设备:龙信(LX-A303)、网络流勘查单兵 套件:鹿鼎手机APP 逆向取证系统、物联网取证系统:鹿鼎 LD-W501、远程勘验取证工具:睿海 RH-8610云探服务器取证系统、存储阵列:鹿鼎定制 TVS-872XT、防磁防静电柜:铭安(DPC-180)、电子物证实验室 改造:鹿鼎定制。 数量:1套 单价:******.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发强(组长)、周静、陈晓燕、张化明、刘敦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砀山县惠泽园5栋115室,联系方式:158*****18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砀山县公安局
地址: 砀山县砀郡路北50米
联系方式:邵队139*****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砀山县惠泽园5栋115室
联系方式:158*****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58*****1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年11月30日
0天2小时27分
0天0小时0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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