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2-11-30 至 2022-12-01
撰写单位: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撰写人:郑龙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康平县康平县农业经济技术开发中心苇塘组

中标(成交)金额:1,11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工程维修 (二)卫生保洁、环境卫生清洁 配合法警做好安检巡查工作及24小时秩序维护工作 (三)会议服务 (四)餐饮服务 (五)做好派出法庭的各项要求

服务要求:1、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委派的全部物业服务人员要求,安保工作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他工作人员要求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 3、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员工。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 4、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物业公司按实赔偿;因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因物业公司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6、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方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影、唐福元、蔡学博、张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平县人民法院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轻工路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康平县胜利街道朝阳街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龙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院物业1.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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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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