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及小麦加工项目地块中标公示
大豆及小麦加工项目地块中标公示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HH2022-9)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HH2022-9 |
宗地位置 | 黑河自贸片区C地块内,电业街东侧、杜鹃路南侧、百合路北侧 |
宗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年)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45 |
受让单位 | 黑河龙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备注 |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6号)《黑河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跨境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黑河市土地等别为10等,行业分类为13,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限高≤35米;2、生态环境准入控制指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区域规划环境及相应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3、项目准入条件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投资:每公顷3500万元以上;5、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满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开工前依法进行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6、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等辅助用房须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工业用地的生产制造用房,须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2017,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工业建筑厂房要求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黑河自贸片区工业用地“标准地”(试点区)控制指标体系》。 |
二、公示期:2022年12月1日至 12月6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黑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东兴路25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6-*******
联系 人:王先生、苏女士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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