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中标结果
新华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中标结果
中 标 公 示
编号: CQYYTR-2015-1
工程项目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新华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71.1分
项目经理:田茂发 报价:195.22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夏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69.35分
项目经理:李芳勇 报价:195.88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69.1分
项目经理:阎安宁 报价:195.98万元
公示期
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8日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
招 标 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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