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中标结果

新华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中标结果

中 标 公 示

编号: CQYYTR-2015-1

工程项目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新华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71.1分

项目经理:田茂发 报价:195.22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夏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69.35分

项目经理:李芳勇 报价:195.88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分 总分:69.1分

项目经理:阎安宁 报价:195.98万元

公示期
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8日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


招 标 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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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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