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朗、底寨、小鹿窝、大寨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阳朗、底寨、小鹿窝、大寨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息烽县水利电力开发公司 的 息烽县阳朗、底寨、小鹿窝、大寨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SLGSG52010X********01) 已于2015年 5月26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福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中标价(万元): 1868.495804中标工期:240(天)项目负责人:罗涌钦项目负责人资质: 助理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黔********4174 第二中标候选人:阜阳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中标人资质:中标价(万元): 1873.061367中标工期:240(天)项目负责人:杨飞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一级注册(职称)证号:皖134*****7436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中标价(万元): 1878.949140中标工期:234(天)项目负责人:邹贤刚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职称)证号:渝150*****6172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5月30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其他备案部门 息烽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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