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F202*****007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天心区存量土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F202*****007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天心区存量土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技术服务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整合天心区存量土地研究成果,通过现状决策一张图建设,融合电子地图、城市白膜、倾斜摄影等地理空间数据,多维度全方位的掌握天心区存量用地现状用地,辅助决策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盘活工作,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电子地图展示、三维展示、查询统计、数据管理、运维管理等依据于测绘数据的地理信息综合管理展示内容,形成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应用、数据管理、GIS运维、基础运维、评价分析(基准地价、用地分析、公服评估)、综合决策(重大项目、一地一策、城市更新)六大功能模块。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30 ——2023-03-10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于甲方指定地点当面提交至甲方指定人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签订合同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金额为 ******.00元(大写:肆拾壹万柒仟元整),其中向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单位)支付 ******.00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玖佰伍拾元整),向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单位)支付 ******.00元(大写:贰拾柒万壹仟零伍拾元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完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一张图应用、数据管理、GIS运维、基础运维四大功能模块的初步成果和评价分析(基准地价、用地分析、公服评估)、综合决策(重大项目、一地一策、城市更新)两大功能模块的初步方案,并向甲方进行汇报经甲方认可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支付金额为 ******.00元(大写:肆拾壹万柒仟元整),其中向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单位)支付 ******.00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玖佰伍拾元整),向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单位)支付 ******.00元(大写:贰拾柒万壹仟零伍拾元整);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完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一张图应用、数据管理、GIS运维、基础运维、评价分析、综合决策六大功能模块最终成果,经甲方审议认定并验收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支付金额为 ******.00元(大写:肆拾壹万柒仟元整),其中向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单位)支付 ******.00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玖佰伍拾元整),向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单位)支付 ******.00元(大写:贰拾柒万壹仟零伍拾元整)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9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所有成果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和其它纠纷,则【10】日内无息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支付金额为139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玖仟元整),其中向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单位)支付48650.00元(大写:肆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向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单位)支付90350.00元(大写:玖万零叁佰伍拾元整)。 ,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长沙市人民东路支行(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0025735040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服务内容 1、土地资源电子地图展示 针对天心区土地资源数据,根据现状、规划、用地等结构进行分类管理。平台支持可实时加载地图数据,包括行政区划、存量土地、遥感影像、道路、倾斜摄影等多源数据,同时提供多种地图数据浏览模式与展示工具,便于用户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天心区存量土地的分布情况,包括地图基本工具、兴趣点收藏、图层目录管理、数据查询浏览、查询定位、地图测量等功能。 2、三维展示 针对多维度空间要素信息,满足存量土地资源数据二三维立体联动浏览展示提供浏览视图、定位搜索、飞行漫游、视点环绕等功能,支持多视角查看并展示存量土地及其周边小区、道路情况。 3、查询统计 支持根据存量土地中的用地权属、供地情况、所属街道等关键字段查询统计出图数一体的查询结果,支持查询结果的列表展示和定位,同时支持统计结果根据模板自动生成统计报告。 4、数据管理 为满足用户动态更新数据资源,保障数据实时性,提供数据入库和数据更新功能,支持用户将矢量空间数据及三维模型数据更新入库,为平台相关应用提供支撑。 5、运维管理 (1)角色管理:支持对平台用户和访问者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用户的新增、删除、编辑操作 (2)权限管理:支持对平台的数据和功能权限进行设置,实现不同用户角色的功能菜单和专题数据的定制化管理。 (3)日志管理:对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全程动态跟踪,详细记录平台运行日志,对相关日志进行统计分析和导出。 5.2.2成果要求 1、软件成果 长沙市天心区存量土地信息管理平台1套。 2、文档成果 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等相关项目文档。 3、硬件设备 序号 | 设备 | 设备参数 | 数量(台) | 1 | 服务器 | 英特尔至强金牌5318Y处理器*2;DDR4内存-512GB-2933;2*M.2 SSD-SATA 6Gb/s-240GB / H330阵列卡/Emulex LPE 31002双端口 16Gb 光纤通道 HBA, PCIe 全高/4口 10Gb万兆网卡/双个. 热插拔, 冗余电源(1+1), 750瓦/ReadyRails 滑动导轨 | 1 | 2 | 存储拓展柜 | 24个2.5寸盘位,24块2.4T 10K SAS 512e 2.5英寸热插拔硬盘,,冗余600W电源 | 1 | 3 | VPN | 性能参数:最大理论加密流量(Mbps):200,最大理论并发用户数:800,IPSec加密最大流量(Mbps):100,设备整机理论最大吞吐量:500Mbps,设备整机理论最大并发会话数:60w。硬件参数:规格:1U,内存大小:2G,硬盘容量:64G minisata SSD,电源:单电源,接口:4千兆电口。软件规格容量:最大用户数 15000,最大用户组 1500,最大角色数 500,最大web资源数 500,最大tcp资源数 500,最大l3vpn资源数 500。质保(*3年);软件升级(*3年); | 1 | 4 | 国产pad | CPU: 骁龙 778G 6GB+128g 摄像头:后置1300万像素;前置800万像素 屏幕分辨率:FHD 2000 x 1200 像素 机身尺寸:154.96mmx245.2mmx7.35mm 机身重量:约450克(含电池) 电池容量:7250mAh(典型值) 充电规格:Type-C充电接口,最大支持10V/2.25A超级快充,兼容9V/2A快充 | 6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审会。 5.3.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5.3.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款项。 6.2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含无人机倾斜航空摄影及三维建模资料),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成果时间顺延。 6.3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开发。 6.5甲方变更项目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做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6.6乙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乙方承诺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该资料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7乙方需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人员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保质量、有步骤地实施。 6.8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项目验收工作,包括收集、整理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检查验收所需文档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备。 6.9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其他辅助资料,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和账号信息向乙方支付等额合同款。乙方逾期提供相应资料的,甲方有权延期至乙方提供资料后付款。 6.10知识产权,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软件(系统)可执行程序及其技术文档、数据等成果的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享有依托本项目联合申请项目鉴定或申报科技成果、报奖等的权利。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对未及时支付乙方项目款项的违约责任约定: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项目款项。乙方理解,因甲方正常履行内部付款流程、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确需延迟付款情形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乙方对此无异议。 7.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办理支付乙方款项手续,乙方将给予甲方1周的宽限期,宽限期过后之日起,每超过1天,乙方向甲方追索合同额0.1‰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逾期未付金额的10%。 7.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甲方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无法完成验收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服务款,甲方已支付的服务款若扣除实际工作量服务款项时仍有剩余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退回;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还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7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或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累计逾期【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还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8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中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还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9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配合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完成项目交接。给甲方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对甲方及相关方所受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10因乙方技术服务、产品品质不合格,或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或重新提供服务,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10】天内重新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按本条第4项约定处理。如经【5】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还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11乙方及乙方员工,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甲方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途径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直至上述资料经合法途径公开之日。乙方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本保密条款,不受合同终止、解除等影响。 7.12因乙方及乙方关联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权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但因遭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原因,造成损失扩大的,遭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仍需承担扩大损失部分的全部赔偿责任。 1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等非乙方原因导致难以按原计划推进项目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项目完成期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11.4本项目任务具体分工和项目合同金额分配方法,由乙方牵头方单位和成员方单位根据已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确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天心区雀园路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1栋101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号长房东云台花园商业S2栋101 |
电话: | 0731-88601188 | 电话: | 0731-84134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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