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医院《UPS蓄电池组、防统方系统、儿童健康管理系统和医保终端人脸识别》项目结果公

临泉县人民医院《UPS蓄电池组、防统方系统、儿童健康管理系统和医保终端人脸识别》项目结果公

一、招标情况公示

(一)项目名称:《UPS蓄电池组、防统方系统、

儿童健康管理系统和医保终端人脸识别》;

(二)招标编号:YNBX202*****127

(三)招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院内比选;

(四)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5日

(五)开标日期2022年11月30日

(六)中选单位(公司):

第3包,智慧儿童健康管理系统

合肥嘉一贸易有限公司;

第4包,医保业务服务终端(人脸扫描)4台

中选人主动放弃,按流标处理。

(七)招标采购单位:临泉县人民医院,

地址临泉县鲖阳西路109号

(八)公示媒介:临泉县人民医院官网,

网址http://www.lqrmyy.com/

(九)公示期限:(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或者单位(公司)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临泉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质疑(或异议),联系电话:0558--*******

二、凡对本公告内容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临泉县人民医院,

特此公示。

临泉县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UPS蓄电池 人脸识别 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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