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公告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
品目
采购单位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东宁市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6日11:19
评审专家名单王玉杰,孙香云,孙敬莉
总中标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3-*******
采购单位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兴路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223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3-*******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龙江天衡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pdf
附件2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磋商文件(**********).pdf
附件3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4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报价明细附件.pdf

一、项目编号:[******]YJZB[CS]********

二、项目名称: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天衡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9号6层 5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

服务类(黑龙江天衡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 项目概况:完成东宁、绥阳镇两个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运营管理绩效考核,采取1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 绩效考核。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两个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管理运营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管理养护规范和标准,采取“1+3”模式(1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绩效考核。 一、进度要求:根据采购人工作的时间节点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在提供基础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要求中标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合法合规绩效评价审计报告。二、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绩效审计项目实施的业务量,选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审计工作小组,以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审计工作小组人员需达到以下要求:1.审计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工作经验。2.审计工作小组的评价专家人数和经验能力应当与被评价项目的规模和实际工作量相符。3.审计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绩效审计项目实施的始终,以确保对绩效审计实施过程的及时把握和控制。三、绩效评价审计报告质量要求:1.格式规范。绩效评价报告格式应规范、实用、美观。版式、封面、纸张、装帧、字体、字号、页码、行间距、段落编号等格式需符合统一规范。 2.表达清晰。绩效评价报告整体框架应当结构合理、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语言简明扼要,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绩效评价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使用的语言不带有偏见或暗示,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抵触情绪的语言。绩效评价报告应当文字简练、篇幅适中、版面简洁。 3.内容完整。绩效评价报告所披露的事项应当全面、完整,主要内容要包含规定的内容。提出的建议应当与所存在的问题做到前后呼应。 4.客观公正。绩效评价报告应客观公正,绩效评价报告所引用的数据应当来源可靠,所作出的判断和结论应当基于客观事实。报告的各部分内容均有足够的依据,指标评价有工作底稿,实地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有记录。 五、其他要求: 1.所采用的审计标准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对提供审计报告及其审计结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服务机构应自行完成全部绩效评价工作,不得转包,不得临时聘请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 3.绩效评价期间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机构承担。 4.严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绩效评价档案,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绩效评价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资料和数据 。 六、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及高级会计职称证书;(注: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和相应的职称证书。)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履约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1期: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6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杰、孙香云、孙敬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 0.83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宁、绥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绩效考核):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天衡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7.00 7.00 10.00 94.00 1 1
黑龙江中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4.33 6.50 9.79 70.62 2 2
黑龙江亚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4.50 4.00 9.90 68.4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东兴路73号

联系方式:18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2号

联系方式: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53-*******

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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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

标签: 污水处理厂 绩效考核 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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