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 中标结果
人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NNZC2022-C3-******-HJZX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人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广西长鸿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23号1#厂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一套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信息化系统-编制一套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标准性文件及对试点项目的完善 | 南宁市人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春红,贺小燕,蔡思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4.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原因:无。
2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若菲
电 话:077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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